本品是神经毒剂,通过抑制害虫体内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,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有强烈的内吸及渗透作用,具有较好的速效性和持效性。它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作用。为与吡虫啉一样的烟酰亚胺类杀虫剂。由于其独特的杀虫机制,故对有机磷类、氨基甲酸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产生抗性的害虫有良好的作用效果。可用于防治棉花、蔬菜、果树等作物上的各类蚜虫。
使用方法及用量:
作物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稀释倍数) | 注意事项 |
棉花 | 蚜虫、盲椿象 | 40-70毫升/亩 |
1.本品为中等毒性,施用时应做好有关防护工作。
2.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、失效。
3.本品对鱼类和蚕桑有毒性,施用时应避免污染鱼塘、养蚕场所及相关水源。
4.如不慎中毒,立刻催吐并携此标签即刻送医院治疗。
5.本品不耐高温,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。
6.本品有效使用期:常温下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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蔬菜 | 蚜虫、蓟马 | 40-50毫升/亩 | |
果树 | 蚜虫、梨木虱、蓟马、盲椿象 | 2000-3000倍 | |
小麦 | 蚜虫、蓟马 | 40-60毫升/亩 | |
茭白 | 蓟马 | 40-60毫升/亩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