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:PD20082251
产品类型: 除草剂
生产许可证:HNP34039-C2020
有效成分:总有效成分含量:20% 苄嘧磺隆含量: 4.5% 苄嘧磺隆含量: 4.5%
产品标准证:Q/FLNH10-2010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,由两种成分复配而成,可防除水稻田中稗草、丁香蓼、节节菜、水苋菜、鸭舌草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注意事项: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2、本剂不得与酸性物质混用。 3、严禁用于秧田、抛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弱苗、倒苗、工厂化育秧稻田;不可喷雾使用。 4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等;此时不能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 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。也不能做他用。 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:
1、本剂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性,如药液溅到眼中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治疗。如溅到皮肤上,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 2、无特效解毒剂,如不慎误饮、误食或发生中毒,不可自行引吐,请立即携标签请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:
1、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不能与食物、种子、化肥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 2、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及畜禽接触。